江西省建洪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你公司在南昌市五干渠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总监罗来燕不常在工地现场。根据南昌市监察局洪监函[2008]5号文“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函”的要求,依据《招投标法》、《南昌市重大重点工程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五干渠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处理如下:
对江西省建洪工程监理咨询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对总监罗来燕提出警告批评,同时要求公司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