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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南昌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河长推荐名单的通知
来源:河长处   作者:尹一鑫   发布日期:2020-11-30   访问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赣河办字[2020]27号)要求,经县区申报及我办复核,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3日前向南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电话:0791-83880329)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

南昌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河长评选表彰推荐对象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序号

先进集体名称

1

南昌市水利局

2

新建区水利局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1

熊诗民

安义县水利局

局长

2

何媛丽

湾里管理局农业农村与林业办

主任

三、全国优秀河(湖)长推荐对象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1

 

东湖区委

书记

2

涂莉花

进贤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