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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南昌市城区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整治工程--青山湖区、东湖区雨污分流改造(第一批项目完善及第二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7-09   访问量:


编号:验收回执[2021]15

报备申请单位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南渠司函字[2021]44

公司网站及网址

http://www.yanshou100.com/

item_detail.html#7a289ec8ba934d84aad5f5585521e7de

公示起止时间

202156日—202162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南昌水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南昌水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

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龚云龙、叶蓁、付宁波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南昌市水利局

                     202179

联系人及电话

罗文成:0791-86500461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比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