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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金融商务区功能配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来源:市水保办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22   访问量:

编号:验收回执[2021]22


报备申请单位

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南红城投函[2021]1

公司网站及网址

http://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f291b3d13d194d8d9ac17d6ab0cc7629

公示起止时间

2021727日—2021823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江西宸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江西宸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

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李洪军、万木荣、万绍丽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南昌市水利局

                     2021922

联系人及电话

罗文成:0791-86500461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比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