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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22-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来源:政策法规科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24   访问量:

《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22-2023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等有关规定,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22-2023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概况:《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22-2023年)》主要针对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内的采砂活动,在该区域内规划可采区和保留区,并确定可采区相应的禁采期以及开采总量,达到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实行依法、科学、有序开采。本规划范围为南昌市境内赣江、抚河及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涉及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等5个县(区)。本次规划修编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共设采区23个,其中17个为原2019-2023年规划采区,本轮规划修编采区位置范围不发生改变,调整面积范围的采区有6个,即:南赣2采区、南赣南10可采区、南抚02-1可采区、南抚04可采区、南抚06可采区和潦河01可采区。

据调查,采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采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实施主要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河道水环境及生态环境。河道采砂作业将引起局部水体的悬浮物浓度增加,河道变浑浊,影响局部水域水环境质量;采砂船与运砂船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的排放处理不当均有可能造成采砂区及其附近水域的水质污染。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规划开采区为河道采砂,具备“采砂、洗砂”同时进行的优点,在采砂和洗砂过程中均不用水,采砂过程中少量江水混入砂石中,通过采砂船上筛网过滤后,江(湖)水汇入河道中,砂石即采即运,故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是生活污水以及船舶含油污水的影响,各采砂船需配套一套生活废水生化处理装置,用来处理采砂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须处理达标再排放,船舶含油污水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区域内采砂过程中对局部水域搅动会对水生生物、水生生态环境及部分陆地生态等造成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建议:完善工程工艺流程及作业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对相关水域水生生物的影响;繁殖期避让,优化采砂作业时间;人工增殖放流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生态补偿措施;加强陆地生态保护,减少规划实施对区域陆生植被的影响和破坏,保护陆地野生动物。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的噪声源为采砂船作业噪声及运砂船航行噪声,建议合理安排采区开采时间,夜间停止施工作业,选用性能好的设备、安装基础减震、通过加强管理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加以控制,同时对于距离居民较近的岸边砂石堆场需要考虑安装隔声墙或种植绿化带等防护措施减轻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降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4)大气环境影响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岸上砂石筛分粉尘、船舶燃油废气、堆场扬尘。砂石岸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措施降低粉尘浓度;砂石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应根据距离居民区远近采取相应措施,距离较远采取洒水措施,距离较近设置半封闭式堆场储存库并同时洒水措施;进出场道路进行及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每个砂场机械车辆较少,产生的汽车尾气较少,通过当地空气稀释等作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砂石废料、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从河中捞出较大的石块和筛分产生的石块,要采取复平采砂坑或运走等处理措施,严禁采砂作业尾料影响行洪和堵塞主航道;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废机油等集中收集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因此,固体废物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22-2023年)》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流域规划、地方发展规划的要求;建设区域周围大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建设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处置利用弃料,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严禁直接外排。因此,只要本规划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各项建议,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环境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22-2023年)》的实施是合理和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河段周边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规划实施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①您或贵单位认为《南昌市赣江抚河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22-2023年)》的开采分区布局设置是否合理;②您或贵单位认为目前规划区内存在哪些环境问题;③对规划实施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和要求;④对本次规划实施的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南昌市水利局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883593

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97095715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邮编:330029

电子邮箱:82808318@qq.com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多种方式向规划单位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南昌市水利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