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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   作者:熊悦旻   发布日期:2022-03-28   访问量:

2021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职、创新实践,深入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为助推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和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落实法治政府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同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建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阶段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商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有效开展奠定坚强有力组织基础。

二是精心谋划部署。按照《2021年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上半年制定了《南昌市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思路,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科室组织实施,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通过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有力的推进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从依法履职、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化解矛盾、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分类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纳入了各单位、各科室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当中,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南昌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市水利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考试制度,切实抓好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行法治教育学习通报制度,确保宣传教育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

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责任。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认真组织水法水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3月22日,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政府大厅一楼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与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同时,督促各县区水利部门及局属单位开展独立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节水型城市,在第30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期间,我局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公益广告、展板竞答、联合执法等一系列方式,结合“转作风优环境”活动的深入开展,将节水工作的“管、创、宣、引”四部曲贯穿于“生产、生活、生态”的每一个环节,推动节水理念深入人心。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监督,我局印发了《南昌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明确了工作思路和任务,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市水利局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常年聘请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台账,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调解、提供法律咨询认证等作用。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经核准全局共有124人办理行政执法证、22人办理执法监督证,因部分执法人员退休,注销行政执法证件30个,现持有执法证人员94人。严格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工作,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网上随机选择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动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四是开展立法建议项目申报工作。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核心增长极目标,遵循总量控制、突出特色、急需先立、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对《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南昌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提出修改建议。针对《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存在问题较多、争议比较大,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的问题,以及《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我市节约用水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局已报请市司法局列入立法计划。

五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司法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认真组织清理。通过对一系列涉水涉砂法律法规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治水管砂的法律基础,为更好地履行水利系统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坚持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为止,未收到行政调解案例。

(四)深化简政放权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做好颗粒化行政权力事项认领。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做好江西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颗粒化行政权力事项认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开展我局权力清单认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认领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7项,共30项职能。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务服务办要求,开展我局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全局5项依申请类事项全部纳入江西政务服务网平台,逐个事项在线编制完善标准化、可操作性强的办事指南,定期梳理排查咨询电话等要素信息的完整度和准确度,积极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落实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与工作实际,转发《江西省水利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至市行政审批局与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区水利部门充分利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单位门户网站、行政服务窗口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和解读,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四是畅通投诉受理渠道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举报,确保涉水利诉求依法依规高效办结。在局门户网站主页设置互动交流专栏公布各类涉水利信访问题、水利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并在局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加挂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平台网页端链接,对收集到的信访问题严格按照《市水利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涉稳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稳妥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赢得上级机关和群众好评。

五是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所有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按标准规范及时录入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和案卷信息。制定《南昌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

二、存在问题

2021年,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付出了一定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标准、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水政执法队员素质有待加强。由于执法人员大都不是法律专业,加上培训途径少、培训时间短,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等现象。

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有的局属单位和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定位不准、重视不够,存在以行政命令推进工作的现象。

三、下步打算

202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主动作为,固强补弱,强势推进,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做到传统传媒与现代传媒相结合、集中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综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抓好年度法治宣传要点落实。

二是推进依法治水。加强行业立法力度,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和管理制度,推动水务事业依法行政。

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督查机制,积极开展涉水违法违章的重点专题整治活动,加大对办案过程的督查力度,强化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水行政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