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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集·梅湖明珠”住宅小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来源:市水保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13   访问量:

编号:验收回执[2023]33号

报备申请单位

南昌铁路天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文号

公司网站及网址

http://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180873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17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江西绿清蓝水保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江西绿清蓝水保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

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范志生  李洪军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南昌市水利局

2022年3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

罗文成:0791-86500461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比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