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推进水利领域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南昌市水行政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至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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