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5]05号
报备申请单位 |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
申请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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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网站及网址 |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319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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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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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江西博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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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
江西博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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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 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
万木荣、万绍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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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南昌市水利局 2025年 1月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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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邹启红:0791-86510581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比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