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委员:
李杰委员在市政协第十五次三届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守护一方清水的建议》(生态文明类、第0287号)提案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和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经研究,现就与我局职能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方面。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等为契机,开展互联网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充分利用街道、单位、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主题宣传海报、宣传口号、宣传短片等形式,围绕节水护水、湖泊保护、河长制湖长制等主题,向全市社会公众宣传水法律法规,掀起了惜水、节水、爱水、护水宣传热潮。江西日报以《守好一泓碧水、润泽一方百姓一南昌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见实效》为题宣传我市河湖长制成效。南昌市建成了一批河湖长制主题公园,通过河长制主题景观、生态标语、人水和谐景观等内容,展示河长制工作目标成效,引导全民参与到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中来,形成共治共享社会氛围。
二、强化执法,严厉整治违法行为方面。坚持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理违章建筑、清除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治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解决了一批危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2022年,全市“清河行动”共摸排发现突出问题256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打击非法采砂整治行动或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摸排、严厉打击,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了涉水违法案件频发的势头,严肃查处各类涉水事违法行为,保障了河湖管理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河道执法巡查行动1338次、出动执法人员4607人次、执法车辆1218辆次、执法船舶137艘次,查处涉砂行政案件8起,查处乱堆、乱弃、乱搭、乱建问题2个,行政罚款11.2万元,移送涉砂刑事案件2起;创新使用用无人机对全市13条(座)重点河湖开展动态监控,自2022年11月以来,发现了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影响河湖健康问题共224处,已实时发送问题清单至各县区,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取得了预期管控效果。
三、强化协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方面。建立健全河湖水系治理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共治体系、领导会晤交流机制等,积极行动,分别与九江市、抚州市签订《昌抚跨市河湖管理合作协议》《鄱阳湖流域河湖长制合作协议》,建立跨市河湖信息共享、协同治理机制、联合巡查执法、跨市河湖管护联席会议、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等机制,推动全流域在河湖治理保护领域,迈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安义县生态环境局与靖安生态环境局签署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合作协议,推动两县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组织召开南昌市2022年总河长总湖长会议,制定《南昌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河湖长制履职评价及述职规定(试行)》等文件,细化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分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河(湖)长把河(湖)长制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河湖管护长效化、常态化。
四、下一步我局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一是深化河湖长制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中央、省、市各项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压紧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加强巡河督导工作,继续实施无人机巡河,紧盯河湖长制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倒逼责任落实;二是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进一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夯实河湖基础设施、提升河湖环境质量、修复河湖生态系统、传承河湖先进文化、转化河湖生态价值,努力建成“河湖安澜、生态健康、环境优美、文明彰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三是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进一步完善“河长+”宣传机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