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南昌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部分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来源:局信息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3-15   访问量:

各县(区)水利(农水、社发、城建、城环)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部分局领导调整分工通知如下:

一、胡崇敬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

二、杨剑波同志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联系市昌北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三、杨宏富同志

负责计划财务、审计、招商引资、重大重点项目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联系市水利电力建设公司、南昌县。

四、涂传建同志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科技、水利技术、赣抚尾闾工程、诚信工作。分管综合规划与建设管理处;联系市赣东大堤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进贤县。

五、詹成龙同志

负责党群、离退休干部、机关纪委、水土保持工作。分管机关党委(除组织人事工作外);联系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安义县。

六、唐明同志

负责水资源管理、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工作。分管水资源处;联系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利学会、新建区。

七、胡秋华同志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八、李爱水同志

负责防汛抗旱、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水利稽查工作。分管防汛抗旱处;联系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湾里区、红谷滩新区。

九、罗柏林同志

负责农村水利、水利风景区、文明创建、对口帮扶工作。分管农村水利处;联系市南隔堤堤防工程管理处、恒湖垦殖场、将军洲农场。

十、邹幸同志

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对外宣传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市水利信息中心、市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东湖区、青山湖区。

十一、冒红星同志

负责政策法规、维稳信访、河道采砂监督、局“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联系西湖区、青云谱区。

十二、吴海勤同志

负责河湖长制、水生态文明建设、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分管河湖长制工作处;联系市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高新区(含五星垦殖场)。

十三、局领导出差、休假期间,分管工作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如下:胡崇敬同志工作由指定的副局长代管,杨剑波与詹成龙、杨宏富与邹幸、涂传建与唐明、李爱水与罗柏林、冒红星与吴海勤互为AB岗。

考虑到水利工作的特点,特别是汛期,如果代管工作的局领导也同时出差,其负责的工作按局有关规定由相应领导同志代管。


南昌市水利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