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水利新闻
省水利厅副厅长廖瑞钊调研指导南昌市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市水保   作者:罗文成   发布日期:2022-07-15   访问量:



7月13日下午,省水利厅副厅长廖瑞钊,厅水保处处长胡建民、副处长黎明一行9 人前来调研南昌市水土保持工作并组织召开座谈。市水利局局长胡崇敬、副局长涂传建以及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市水保中心、南昌县水利局、进贤县水利局、安义县水利局、新建区水利局、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的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听取了南昌市、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廖瑞钊副厅长指出,水土保持法是一项基本国策,关系“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因素,也是治水的根本性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也逐步完善,占比高质量发展的分值也从15%增加到20%。南昌市是江西省省会,水土保持率全省最高,水土保持流失治理情况全省最好。但随着大南昌都市圈建设,南昌的生产建设项目多,责任大,任务重,务必高度重视,创新机制,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廖瑞钊副厅长强调要“遏增量”,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做到方案“应编尽编、应批尽批”,加强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的监管,严防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要“去存量”,加大对历史遗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管力度,运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信息化检查等方式抓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自主验收和报备等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及时录入水保系统形成整改闭环。“强监管”,不仅是监管生产建设项目,还要监管辖区内负责水保工作的部门机构,要适时掌握县区水保工作情况,了解县区水保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和自主验收等情况和方案编制、水保措施落实等方面的质量,市级要每月检查县区水保部门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录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县区,并把通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录入江西省水土保持综合管理平台。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水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教导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全国、省级水保信息系统平台的运用。

最后胡崇敬局长就贯彻廖厅长指示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水土保持宣传进一步加大。二是水土保持方案进一步落实。三是水土保持服务进一步加强。四是水土保持执法进一步严格。五是水土保持监管要进一步规范。六是水土保持考核要进一步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