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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抚携手实施跨市河湖共管
来源:市水利局河长科   作者:杨增武   发布日期:2022-07-18   访问量:

为加强昌抚两地跨市河湖管理,构建市级河湖长制协作机制,推动实现两地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南昌市河长办与抚州市河长办签订《昌抚跨市河湖管理合作协议》。

一是建立跨市河湖信息共享机制,对环境风险隐患点、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水质监测、水量、闸坝运行等信息实行共享。原则上相邻县级河长办每季度相互通报1次水质监测相关信息,遇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每天通报1次污染源、水质监测、水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对应市河长办。

二是建立协同治理机制,跨市河湖系统开展综合整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供水、河流治理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

三是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相邻县级河长办不定期组织开展跨市河湖的联合巡查。如遇重大问题,可提请县级或市级河长、湖长进行联合巡查。严厉查处跨市河湖的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污染河湖水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开展跨市河湖涉河涉湖案件联合执法及河湖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溯源协查。

四是建立跨市河湖管护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昌抚市级河长办轮流举办,逢单数年由南昌召集,逢双数年由抚州召集。会议主要内容为经验交流、信息互通、解决跨区域性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水生态环境问题。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

五是建立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机制,对跨市河流上游地区、跨市湖泊周边地区应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企业及入河(湖)排污口的日常监测。发生跨界水污染事故的,两地应共同参与调查。      

通过签订跨市河湖共管协议,将推动两市在河湖治理保护领域,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