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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14   访问量: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对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作出重要指示:

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扫黑除恶,永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在审议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把自己的体会写在笔记本上。

杨蓉说,这份体会让她想到了2019年全国两会。当时,杨蓉履职一年,上会后她提交了有关强力构建扫黑除恶常态化、高效能工作机制的建议;那一年的全国两会,来自公安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为扫黑除恶密集发声。

党的十九大以来,扫黑除恶始终是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关键词——

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从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到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国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充分彰显。

形成一股打击合力

——从全国两会传来的数据解析打击黑恶犯罪的发力点

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两会新华社权威速览中,扫黑除恶位列两高报告“十大关键词”第一位。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已经越发深入人心。”全国人大代表、古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梁金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高报告里的数据充分说明,查办一批涉黑恶案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安全稳定,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过去五年,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6.5万人,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4万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26.1万人。一批为害一方的“村霸”“街霸”“矿霸”被绳之以法。

从依法严厉打击到依法起诉、依法审结,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才有黑恶“存量”的不断清除;从坚持露头就打到打早打小促常治长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才能更好地反作用于打击、有效防止“增量”的不断产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成果在不断扩展深化、打击经验在持续总结应用——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随后,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涤荡“黑恶”,打就要严打。作为打击黑恶势力的主力军,三年专项斗争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3644个涉黑组织、11675个涉恶犯罪集团,破获各类案件24.6万起,以雷霆万钧之势,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强化协作,各部门齐“亮剑”。三年间,公安部会同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紧扣基层执法办案需求,联合出台依法办理恶势力、“套路贷”刑事案件的规定等10个法律政策文件,为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法律政策保障。

打击、起诉、审结,扫黑除恶斗争的一次次实践说明,打击黑恶犯罪的发力点在于形成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打击合力。

“在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与检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各有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杨蓉看来,扫黑除恶不单是一份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单项测试,而是一套整肃贪腐、完善治理的综合试卷,需要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等各个部门凝聚力量共悬利剑。

完善一种长效机制

——从人大代表建言献策追寻构建平安的民主实践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受表彰、受嘉奖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但不是收兵,是常态化打击治理的新开端。”杨蓉无论何时都不会忘记,表彰会后不久,就有人在她的“掌上警务室”微信小程序的留言板中留言:为太原市公安局打掉“小四毛”黑恶势力团伙点赞,对扫黑除恶的成效很满意。

群众的激励带来公安民警扫黑除恶满满的成就感,也进一步激励了来自公安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更深的探求,常态化扫黑除恶任重道远。

早在2019年,当时还是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的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国就提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强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3年全国两会,已是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副局长的孙建国看得更远、抓得更细。他建议,要将线索核查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畅通渠道、完善机制、加强督导,不断提升线索核查质效;要推动源头治理,以打开路、打建结合,全力配合做好教育、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提交议案建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积极发言,全国两会期间,通过新闻媒体强化宣传、为扫黑除恶常态化鼓与呼……

在来自公安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亲身实践,不断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推动形成防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的长效机制。

“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梁金辉以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合作为例,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与智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并不意味着扫黑除恶斗争的结束,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依然任重道远。”来自河南省新乡市的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介绍,在长效常治的新形势下,河南省通过举办“向人民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持续开展宣传报道等多种举措,在广大群众中持续营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

出台一部专门法律

——从反有组织犯罪法起效见证法治轨道前进方向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

“那时候,基层民警都有一个共同的念头,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急需‘法宝’和‘利剑’,只有不断巩固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才能以扫黑除恶的新胜利回应群众新期待。”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柞水县公安局民警郭淑琴介绍,专项斗争后,老百姓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些行业领域仍然存在乱象,老百姓热切期盼党和政府持续打击、深入整治。

民有所呼!该如何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如何更好地预防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相关工作?

必有所应!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打击,需要久久为功的法治保障、制度保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际,一部专门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提上立法日程。

按照党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央政法委牵头,公安部具体负责,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从孕育之初,法治的内核就深深浇铸。

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多方智慧凝结而来的——

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组部、中宣部等23家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同时向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征求意见。

以法治思维总结成效,以法治方式强基固本,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迈出坚实一步,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2023年全国两会前,公安部公布2022年扫黑除恶成绩单: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为牵引,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60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520余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万余起。

“有力巩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反有组织犯罪法让一线民警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上有了‘法宝’、有了‘利剑’。”孙建国建议,扫黑除恶常态化要用足法律手段,要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持续营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

这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生动缩影,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实践,来自全国两会的声音,将始终伴随扫黑除恶的事业一往无前、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