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采砂案

访问量:

行政行为:2017年6月30日,当事人王国新组织其合伙人谭义伟、邵亮珍驾驶神航168号改装采砂船离开九江都昌码头,于7月1日白天到达南昌市新建区朱港水域,并于当日夜间在新建区朱港水城实施了非法采砂活动,被省鄱阳湖联合巡查组当场查获。经查,该案事发水域地处赣江中支尾闾,南昌县与新建区交界朱港水域,距成朱大堤约1500米左右,现场除神航168号改装采砂船还查获九江货36号(天水36号)运力船,船载河砂约200-300吨。由于船主王国新于2019年6月归案接受处理,经上报市水利局、省水政总队,将神航168号采砂船纳入九江市“三无”采砂船整治切割处理,并要求当事人王国新到南昌市支队接受调查处理。

处理结果:该行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采砂,事实清楚。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