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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水利局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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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七楼

电话:0791-83883593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江西省水资源条例》

《江西省抗旱条例》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

《南昌市湖泊保护条例》

《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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