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是主管水利工作的市水利局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区防洪排涝堤防、电排站、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行调度和维修养护,承担河湖长制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流域水旱灾害防御等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做好防汛排涝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强工程管理,继续做好所辖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巡查、环境卫生、水面保洁等日常管理工作等。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10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2人。实有人数321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0人、退休人员80人、聘用人员141人。实有车辆13辆,其中定编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2763.88万元。比上年减少2646.19万元,减少48.9%,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上年结余资金被收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3.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8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2763.88万元。比上年减少2646.19万元,减少48.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政策上年结余资金被收回。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6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61.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32.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万元;项目支出50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4.5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3.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7万元;农林水支出245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2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3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8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19.65万元,其他支出503.37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507.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63.88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9万元,增长5.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2万元;农林水支出245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3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6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2.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万元;项目支出50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3.3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21.18万元。较上年减少2033.4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上年结余资金被收回。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4.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2.8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我中心项目1个,具体为:
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政府批复计划外用工经费:保障计划外用工人员经费,保障单位业务开展。
1、项目概述:为切实履行好对新增水利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确保我市城区防洪排涝安全。市人保局审批同意我中心使用计划外用工141人。
2、立项依据:按照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
3、实施主体: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2-01-01至2022-12-31
5、年度预算安排:503.3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单位计划外员工141名
质量指标:按单位工作需要招聘人员
时效指标:年度完成招聘
成本指标:经费控制等于503.37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为计划外员工提供基本生活费
可持续影响:项目根据政策能持续执行
满意度指标:调查问卷满意度大于等于90.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46万元,比上年减少0.2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三公”经费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政府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中用于水利方面的防汛业务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政府在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政府在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